发明名称 空气净化器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空气净化器。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净化空气。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整体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省略视图:因右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右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703441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6.08
申请号 CN201530326095.1 申请日期 2015.08.27
申请人 东莞旭科电子制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 容任民;施侃;王春萌;张熙旺;黃灿文
分类号 23-04(10) 主分类号 23-04(10)
代理机构 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 44332 代理人 曾秋梅
主权项
地址 523000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林村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