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回收基坑支护结构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主要涉及一种多次回收使用的可回收基坑支护结构,主要采用复合钢桩、组合型钢冠梁、装配式桩间土挡板、吸附式托架、钢围檩、钢支撑等构件组合在一起。本实用新型具备安全可靠、可多次循环使用、施工操作简单、适用范围广、成本低廉等特点。 |
申请公布号 |
CN205171528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4.20 |
申请号 |
CN201521011974.6 |
申请日期 |
2015.12.09 |
申请人 |
孙康;晏晓彤 |
发明人 |
孙康;高慎伟;高佳;许传遒;晏晓彤;解丽伟;刘丹;姚文清;隋程;李洋;李博;高文 |
分类号 |
E02D17/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E02D17/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沈阳智龙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21115 |
代理人 |
宋铁军 |
主权项 |
一种可回收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该结构包括复合钢桩(1)、组合型钢冠梁(2)、装配式桩间土挡板(3)、吸附式托架(4)、钢围檩(5)、钢支撑(6);所述组合型钢冠梁(2)安装在复合钢桩(1)的顶部;所述装配式桩间土挡板(3)固定在相邻的复合钢桩(1)之间;所述吸附式托架(4)安装在复合钢桩(1)上;所述吸附式托架(4)上安装有钢围檩(5)和钢支撑(6)。 |
地址 |
110031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座3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