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回收基坑支护结构
摘要 本实用新型主要涉及一种多次回收使用的可回收基坑支护结构,主要采用复合钢桩、组合型钢冠梁、装配式桩间土挡板、吸附式托架、钢围檩、钢支撑等构件组合在一起。本实用新型具备安全可靠、可多次循环使用、施工操作简单、适用范围广、成本低廉等特点。
申请公布号 CN205171528U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4.20
申请号 CN201521011974.6 申请日期 2015.12.09
申请人 孙康;晏晓彤 发明人 孙康;高慎伟;高佳;许传遒;晏晓彤;解丽伟;刘丹;姚文清;隋程;李洋;李博;高文
分类号 E02D17/04(2006.01)I 主分类号 E02D17/04(2006.01)I
代理机构 沈阳智龙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21115 代理人 宋铁军
主权项 一种可回收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该结构包括复合钢桩(1)、组合型钢冠梁(2)、装配式桩间土挡板(3)、吸附式托架(4)、钢围檩(5)、钢支撑(6);所述组合型钢冠梁(2)安装在复合钢桩(1)的顶部;所述装配式桩间土挡板(3)固定在相邻的复合钢桩(1)之间;所述吸附式托架(4)安装在复合钢桩(1)上;所述吸附式托架(4)上安装有钢围檩(5)和钢支撑(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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