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直立钢琴类动作机构
摘要 转击器(50)的表面(60)具有平坦部分(60)和斜坡压力接收部分(62),该平坦部分位于前方且具有小的倾斜角度,该斜坡压力接收部分(62)位于后方且具有大的倾斜角度,作为被顶杆(40)推动的区域。在平坦部分(61)和斜坡压力接收部分(62)之间形成了具有钝角角度的擒纵部分(63)。擒纵部分(63)设置为对应于刚好在顶杆(40)摆动开始之后顶杆(40)所在的位置。斜坡压力接收部分(62)的倾斜角度被确定为使得琴键开始从慢完整行程琴键压下返回的阶段中,在转击器(50)向后摆动时,转击器(50)与顶杆(40)接触所处的位置被保持。
申请公布号 CN10220122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3.20
申请号 CN201110073291.3 申请日期 2011.03.25
申请人 雅马哈株式会社 发明人 村松繁;竹山久志
分类号 G10C3/16(2006.01)I 主分类号 G10C3/1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葛青
主权项 一种直立钢琴类动作机构,包括:顶杆,响应于琴键的压下和释放而运动;转击器,具有响应于琴键的压下而被顶杆向上推动的表面;和摆动构件,从转击器延伸并分别响应于琴键的压下而向前摆动以及响应于琴键的释放而向后摆动,以执行击打动作;其中转击器的表面设置有平坦部分和斜坡压力接收部分,所述平坦部分位于前方并相对于水平平面具有小的倾斜角度,所述斜坡压力接收部分位于后方并相对于水平平面具有大的倾斜角度,所述平坦部分和所述斜坡压力接收部分作为被顶杆向上推动的区域,从而平坦部分和斜坡压力接收部分形成在平坦部分和斜坡压力接收部分之间具有钝角的擒纵部分;擒纵部分被设置为对应于刚好在摆动开始之后顶杆所处的位置,所述摆动的开始是在琴键压下过程中在某点处由顶杆与调节构件的接触所造成的;斜坡压力接收部分的倾斜角度被确定为使得,当琴键被如此慢地压下到完整行程位置从而摆动构件不能执行击打动作时,顶杆继续向上推动转击器,而在琴键开始从完整行程位置返回的状态下,应通过转击器向后摆动而保持转击器与顶杆接触所处的位置。
地址 日本静冈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