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变速装置,系包含:一第一变速单元,主要由一第一传动座体以及以该第一传动座体为轴心之一第一轮体与一第二轮体所组成,且该第一轮体之轮径大于该第二轮体之轮径;一第二变速单元,主要由一第二传动座体以及以该第二传动座体为轴心之一第一传动轮体与一第二传动轮体所组成;以及一传动单元,主要由一连接于该第一轮体与该第一传动轮体间之第一传动件以及一连接于该第二轮体与该第二传动轮体间之第二传动件所组成;其中,该第一轮体、该第二轮体、该第一传动轮体与该第二传动轮体内部均配置有至少一传动结构,该第一传动座体与该第二传动座体均含有一第一传动体与一第二传动体,且该各第一传动体与该各第二传动体系分别对应到该第一轮体与该第一传动轮体以及该第二轮体与该第二传动轮体;其中,该各第一传动体与该各第二传动体均具有至少一带动件与至少一顶推元件,俾令该各顶推元件中之一受控于一外部变速器而移位时,将其对应之该至少一带动件推出,以卡合于其对应之该至少一传动结构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变速装置,其中,该第一传动件与该第二传动件均为一传动皮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变速装置,其中,当该第一轮体、该第二轮体、该第一传动轮体以及该第二传动轮体表面均为锯齿状时,该第一传动件与该第二传动件均为一传动链条。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变速装置,其中,该各顶推元件均为一滚珠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