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法露杯(壶)」,其构造包括有: 一杯体(壶体),可为透明或不透明;杯体(壶体)外面 之适当高度设有一L形把手;杯体(壶体)上端开口处 内缘设有一凹缘,大内杯之凸缘可置放在凹缘上者 ;杯体(壶体)上端开口处外缘设有一凸缘;杯体(壶 体)可为圆柱形或四方形等不同形状; 一杯体盖:可为透明或不透明;其上面设有一盖把; 一大内杯:可为透明或不透明;杯身上端开口处内 缘设有一凹缘,小内杯之凸缘可置放在凹缘上者; 杯身上端开口处外缘设有一凸缘;杯身周围及底部 设有排水孔,以让液体可泄出;其杯身外围可刻或 印有褔文;大内杯之杯身可为圆柱形或四方形等不 同形状; 一小内杯:可为透明或不透明;杯身上端开口处内 缘设有一凹缘;杯身上端开口处外缘设有一凸缘; 杯身周围及底部设有排水孔,以让液体可泄出;其 杯身外围刻或印有褔文;大内杯之杯身可为圆柱形 或四方形等不同形状。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法露杯(壶)」,其 中,该法露杯(壶)之大内杯可设置二个(含二个)以 上之小内杯堆叠在一起之型态者。 图式简单说明: 图一:为本新型之立体图。 图二:为本新型之三视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