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改善蛋白质含量之婴儿调和物
摘要 一种可减少便秘、腹痛及消化道问题之改良婴儿调和物,其含有至少一种蛋白质成份及至少一种脂质成份,该蛋白质成份含有的磷含量少于0.75克P/100克蛋白质且该脂质成份可轻易地为婴儿所消化。较佳地,其进一步含有至少一种前生物性(prebiotic)成份及至少一种黏度改良成份。该调和物的蛋白质部份较佳地为一种水解物,其系藉着水解一种蛋白质起始材料,特别为一种组合有至少一种内蛋白及至少一种外蛋白之乳清蛋白质所制成。
申请公布号 TWI250848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3.11
申请号 TW089127573 申请日期 2000.12.21
申请人 营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杰克伯.宾岱尔;安东尼.拜伦;罗伯特.汉格曼;派地.海伯斯;李连.杜蒙
分类号 A23D9/00 主分类号 A23D9/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婴儿调和物,其包含以乾重量为计算基准之 下列组份: a)6.4至16重量%之至少一种蛋白质水解物,其具有低 于0.75克P/100克蛋白质之磷含量;及 b)18至29重量%之脂质组份,其中棕榈酸基占所有脂 肪酸基的10%以上;且其中棕榈酸基位在Sn1-或Sn3-位 置之甘油三酯的量不超过所有甘油三酯的16%;及 55至75.6重量%之额外组份,包括一或多种易消化及 非易消化之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微量 元素及核酸。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婴儿调和物,其中该蛋白 质组份a)的磷含量小于0.72克P/100克蛋白质。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婴儿调和物,其中该蛋白 质组份a)的磷含量小于0.69克P/100克蛋白质。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婴儿调和物 ,其中该至少一种蛋白质组份水解物a)系藉着将含 有哺乳动物乳汁蛋白质及/或植物性来源的去磷醯 基蛋白质之起始材料组合至少一种内蛋白及至 少一种外蛋白水解而成。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婴儿调和物 ,进一步含有: c)3至15重量%之至少一种前生物性组份,其含有非易 消化之寡醣,其在醣主干中含有2至20个糖基。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婴儿调和物 ,进一步含有: d)1.5至15重量%之至少一种以碳水化合物为主之可 改良黏度之组份。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婴儿调和物 ,其来自蛋白质水解物之游离胺基酸的含量于每100 克蛋白质均等物中少于10克。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婴儿调和物,其来自蛋白 质水解物之游离胺基酸的含量于每100克蛋白质均 等物中少于7克。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婴儿调和物 ,其重量渗膜浓度小于270mOsmol/1。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婴儿调和物,其重量渗 膜浓度小于240mOsmol/1。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婴儿调和 物,其适于小于6个月大的婴儿且其钙含量(以每100 仟卡能量之调和物中钙的毫克数来表示)小于80毫 克/100仟卡。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婴儿调和物,其适于6个 月以上的婴儿且其钙含量(以每100仟卡能量之调和 物中钙的毫克数来表示)小于122毫克/100仟卡。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婴儿调和 物,其钙对磷的比例在1.4及2之间。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婴儿调和 物,其乳糖量最多为6.0克/100毫升总调和物。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婴儿调和物,其乳糖量 最多为4.5克/100毫升总调和物。
地址 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