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颅骨固定装置
摘要 本发明属于医疗器械,特别是有关一种颅骨固定装置。颅骨固定装置包括:一顶夹;二夹杆,其分别和该顶夹连结成一体;二底部夹脚,其分别和该二夹杆连结成一体;其特征在于:该二夹杆实质上在同一平面上,且成30°至150°的夹角,而该二夹杆所构成的平面实质上和该顶夹垂直。其在固定程序中毋需额外使用工具,且固定程序简单,因此可使手术时间缩短。
申请公布号 CN1305782A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8.01
申请号 CN00100296.1 申请日期 2000.01.14
申请人 李明钢 发明人 李明钢
分类号 A61B17/14;A61B17/56 主分类号 A61B17/14
代理机构 上海华东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李柏
主权项 1.一种颅骨固定装置,其包括:一顶夹;二夹杆,其分别和该顶夹连结成一体;二底部夹脚,其分别和该二夹杆连结成一体;其特征在于:该二夹杆实质上在同一平面上,且成30°至150°的夹角,而该二夹杆所构成的平面实质上和该顶夹垂直。
地址 台湾省新店市安康路三段31巷2弄13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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