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
摘要 一种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包括第一与第二成像装置。一时间信号产生器产生一时间信号。一共同驱动电路操作用于在时间信号所决定之相同时间驱动该第一与第二成像装置。一第一信号处理器操作用于将该第一成像装置之输出信号转换成为第一数位视频资料。一第二信号处理器操作用于将该第二成像装置之输出信号转换成为第二数位视频资料。该第一数位视频资料与该第二数位视频资料被处理成封包流。该封包流被传输至例如为一网路。
申请公布号 TW432869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5.01
申请号 TW088108563 申请日期 1999.05.25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都筑健吾;筱原利章
分类号 H04N5/225 主分类号 H04N5/22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陈文郎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包含:第一与第二成像装置;第一设施用于产生一时间信号;一共同驱动电路用于在该第一设施所产生之时间信号所决定的相同时间驱动该第一与第二成像装置;一第一信号处理器用于将该第一成像装置之输出信号转换成第一数位视频资料;一第二信号处理器用于将该第二成像装置之输出信号转换成第二数位视频资料;第二设施用于将该第一数位视频资料与该第二数位视频资料处理成为封包流;以及第三设施用于传输该第二设施所产生之封包流。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进一步包含一第三成像装置,及一驱动电路用于在与驱动该第一与第二成像装置之不同时间驱动该第三成像装置。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其中该第三设施包含设施用于输出该封包流至一网路,且该第一设施包含设施用于产生该时间信号与该封包流之输出至该网路同步。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进一步包含设施用于在该第一数位视频资料与该第二数位视频资料所代表之每一框内设定一可改变的传输开始点,与设施用于藉由该第三设施在该第一数位视频资料与该第二数位视频资料所代表之每一框的该传输开始点开始而促成在该封包流之该第一数位视频资料与该第二数位视频资料的传输。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进一步在该第三设施中提供设施用于在回应于再传输要求之信号下再传输该封包流之一部分。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进一步在该第三设施中提供设施用于再传输该封包流之全部第一数位视频资料与第二数位视频资料。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其中该第二设施包含设施用于将该第一数位视频资料压缩成为第一压缩结果之数位视频资料与设施用于将该第二数位视频资料压缩成为第二压缩结果之数位视频资料,以及设施用于将该第一压缩结果之数位视频资料与该第二压缩结果之数位视频资料组合成该封包流。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其中该第二设施包含设施用于执行该第一数位视频资料与该第二数位视频资料间之第一计算作业,并产生第一运算结果之数位视频资料,设施用于执行该第一数位视频资料与该第二数位视频资料间之第二计算作业,并产生第二运算结果之数位视频资料,该第二计算作业与该第一计算作业不同,设施用于将该第一运算结果之数位视频资料压缩成为第一压缩结果之数位视频资料,设施用于将该第二运算结果之数位视频资料压缩成为第二压缩结果之数位视频资料,以及设施用于将该第一压缩结果之数位视频资料与该第二压缩结果之数位视频资料组合成该封包流。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其中该第二设施包含设施用于在该第一数位视频资料与该第二数位视频资料所代表之每一框内设定一可改变的有效区域,设施用于选择对应于每一框中有效区域之该第一数位视频资料与该第二数位视频资料的的部分,以及设施用于仅将该第一数位视频资料与该第二数位视频资料之被选择部分置于该封包流内。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其中每一框内之该有效区域为长方形的,且在水平界限位置间延伸及在垂直界限间延伸。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进一步包含设施用于就一预定的目标物搜寻被该第一数位视频资料与该第二数位视频资料所代表之每一框,以及设施用于在回应于搜寻结果下改变每一框内之该有效区域。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进一步包含设施用于感应被该第一数位视频资料与该第二数位视频资料所代表之每一框内的确定物体,并产生感应结果资讯,设施被提供于该第二设施中用于依照可变的设定状况设定每一框内之有效区域,以及设施用于在回应于该感应结果资讯下决定该设定状况。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进一步包含设施用于感应被该第一数位视频资料与该第二数位视频资料所代表之每一框内的确定物体,并产生感应结果资讯,以及设施用于在回应于该感应结果资讯下改变每一框内之有效区域。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为依据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的方块图。第二图为第一图中之时间信号产生器的方块图。第三图为第一图中之信号处理器的方块图。第四图为第一图中之收发机的方块图。第五图为封包与置于第一图之系统中之封包内的视频资料件之图。第六图为封包与置于依据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中封包内的视频资料块之图。第七图为封包与置于依据本发明第三实施例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中封包内的视频资料件之图。第八图为封包与置于依据本发明第四实施例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中封包内的第一视频资料及第二视频资料的图。第九图为依据本发明第五实施例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的方块图。第十图为依据本发明第六实施例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的方块图。第十一图为第十图中之时间信号产生器的方块图。第十二图为第十图中之收发机的方块图。第十三图为第十图中之系统的信号与资料之时间范围图。第十四图为依据本发明第七实施例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的方块图。第十五图为第十四图中之收发机的方块图。第十六图为依据本发明第八实施例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的方块图。第十七图为第十六图中之收发机的方块图。第十八图为依据本发明第九实施例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的方块图。第十九图为第十八图中之收发机的方块图。第二十图为依据本发明第十实施例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的方块图。第二十一图为第二十图中之收发机的方块图。第二十二图为依据本发明第十一实施例之影像捕捉及传输系统的方块图。第二十三图为第二十二图中之收发机的方块图。第二十四图为一框及一有效区域的图。第二十五图为第二十三图中之区域设定电路的方块图。第二十六图为本发明之第十二实施例中微电脑内一程式段落的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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