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可去除水产品中重金属的脱除剂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可去除水产品中重金属的脱除剂,所述脱除剂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成:45‑55份乙二胺四乙酸二钠、10‑15份葡萄糖酸内酯、20‑30份复合生物质炭、30‑40份鱼类下脚料提取物与3‑5份羟基化改性卵磷脂。本发明成本低,对于水产品体内重金属脱除效果好,对于保障水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有重要意义。 |
申请公布号 |
CN10653888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3.29 |
申请号 |
CN201610894896.1 |
申请日期 |
2016.10.13 |
申请人 |
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
发明人 |
梅光明;蒋雪燕;孟春英;顾捷;黄丽英 |
分类号 |
A23K50/80(2016.01)I;A23K20/10(2016.01)I;A23K20/105(2016.01)I;C02F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23K50/80(2016.01)I |
代理机构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尉伟敏 |
主权项 |
一种可去除水产品中重金属的脱除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脱除剂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制成:45‑55份乙二胺四乙酸二钠、10‑15份葡萄糖酸内酯、20‑30份复合生物质炭与3‑5份羟基化改性卵磷脂。 |
地址 |
316021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体育路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