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炸锅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炸锅。所述炸锅包括锅体、发热元件、热风传送装置以及控制器。所述锅体中可拆卸地设置有内锅,所述内锅的顶部具有开口。所述发热元件包括设置在所述内锅的底部下方的第一发热元件。所述热风传送装置通过热风流通通道与所述第一发热元件和所述内锅的所述开口连通,以通过所述内锅的所述开口将热风传送至所述内锅内。其中,所述炸锅不包括搅拌装置。所述控制器构造为使所述炸锅在空气炸模式或深油炸模式下工作。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炸锅可以实现对食物的六个面1080度加热,使得加热更均匀,且能够使炸锅具有多种烹饪模式,实现了一机多用。 | ||
申请公布号 | CN204839219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2.09 |
申请号 | CN201520517603.9 | 申请日期 | 2015.07.16 |
申请人 | 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爱良;林达福;曹国良;丁金炬 |
分类号 | A47J37/12(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7J37/1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磐华律师事务所 11336 | 代理人 | 董巍;刘明霞 |
主权项 | 一种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炸锅包括:锅体,所述锅体中可拆卸地设置有内锅,所述内锅的顶部具有开口;发热元件,所述发热元件包括设置在所述内锅的底部下方的第一发热元件;热风传送装置,所述热风传送装置通过热风流通通道与所述第一发热元件和所述内锅的所述开口连通,以通过所述内锅的所述开口将热风传送至所述内锅内;以及控制器;其中,所述炸锅不包括搅拌装置,且所述控制器构造为使所述炸锅在空气炸模式或深油炸模式下工作。 | ||
地址 | 312017 浙江省绍兴市袍江新区世纪西街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