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大豆田除草剂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大豆田除草剂,由有效成分A、B、C以及适宜的农药助剂组成,其中有效成分A为甲磺草胺、B为乙氧氟草醚、C为二甲戊灵,有效成分A、B、C在组合物中的重量百分比分别为1%~20%、1%~30%、1%~20%,其余为农药助剂。本发明组分合理,具有增效作用、弥补除草剂单一使用所带来的杀草谱不全或对某些杂草活性较低的缺陷、速效性较差的缺陷,降低单一化合物或两元使用所带来的抗性风险。本发明的防治效果比单剂有了明显提高,降低了农药的使用剂量,减少了农药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对杂草抗性的综合治理有着重要意义,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申请公布号 |
CN10435119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2.18 |
申请号 |
CN201410541357.0 |
申请日期 |
2014.10.14 |
申请人 |
广东中迅农科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佛祥;张志伟;王礼文;朱刚;吴泽伟 |
分类号 |
A01N43/653(2006.01)I;A01N25/04(2006.01)I;A01N25/14(2006.01)I;A01P13/00(2006.01)I;A01N33/22(2006.01)N;A01N33/18(2006.01)N |
主分类号 |
A01N43/653(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东莞市中正知识产权事务所 44231 |
代理人 |
张汉青 |
主权项 |
一种大豆田除草剂,其特征在于:由有效成分A、B、C以及适宜的农药助剂组成,其中有效成分A为甲磺草胺、B为乙氧氟草醚、C为二甲戊灵,有效成分A、B、C在组合物中的重量百分比分别为1%~20%、1%~30%、1%~20%,其余为农药助剂。 |
地址 |
516000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24号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