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判断触控装置的手势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利用简单运算判断触控装置的手势的方法。该方法包含根据一第一临界值以及一第二临界值定义多个方向号码用来表示一物件在一触控装置上拖曳的方向;记录该物件触碰该触控装置直到该物件离开该触控装置的期间所产生的方向号码;以及根据记录的方向号码执行相对应的指令。 |
申请公布号 |
CN10187686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7.24 |
申请号 |
CN200910246581.6 |
申请日期 |
2009.11.27 |
申请人 |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得安;周明忠;傅光宇 |
分类号 |
G06F3/0488(2013.01)I;G06F3/0486(2013.01)I |
主分类号 |
G06F3/0488(2013.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梁挥;祁建国 |
主权项 |
一种判断触控装置的手势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根据一物件在水平方向拖曳的距离与一第一临界值的比较和/或该物件在垂直方向拖曳的距离与一第二临界值的比较定义8个方向号码,用来表示该物件在一触碰装置上拖曳的方向;记录该物件触碰该触控装置直到该物件离开该触控装置的期间所产生的至少一方向号码;以及根据记录的至少一方向号码执行相对应的指令;其中根据一物件在水平方向拖曳的距离与一第一临界值的比较和/或该物件在垂直方向拖曳的距离与一第二临界值的比较定义多个方向号码,用来表示该物件在一触碰装置上拖曳的方向包含:当该物件沿水平正方向拖曳的距离大于该第一临界值且垂直方向的拖曳距离小于该第二临界值时,定义为方向号码0;当该物件沿垂直正方向拖曳的距离大于该第二临界值且水平方向的拖曳距离小于该第一临界值时,定义为方向号码1;当该物件沿水平负方向拖曳的距离大于该第一临界值且垂直方向的拖曳距离小于该第二临界值时,定义为方向号码2;以及当该物件沿垂直负方向拖曳的距离大于该第二临界值且水平方向的拖曳距离小于该第一临界值时,定义为方向号码3;其中根据一物件在水平方向拖曳的距离与一第一临界值的比较和/或该物件在垂直方向拖曳的距离与一第二临界值的比较定义多个方向号码,用来表示该物件在一触碰装置上拖曳的方向包含:当该物件沿水平正方向以及垂直正方向的拖曳距离分别大于该第一临界值以及该第二临界值时,定义为方向号码4;当该物件沿水平负方向以及垂直正方向的拖曳距离分别大于该第一临界值以及该第二临界值时,定义为方向号码5;当该物件沿水平负方向以及垂直负方向的拖曳距离分别大于该第一临界值以及该第二临界值时,定义为方向号码6;以及当该物件沿水平正方向以及垂直负方向的拖曳距离分别大于该第一临界值以及该第二临界值时,定义为方向号码7。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