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蒸汽熨烫设备
摘要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涉及蒸汽熨烫设备。具体地,该蒸汽熨烫设备(1)包括:熨斗(10),包括提供有至少一个蒸汽出口开口(20)的底面(18);底面加热装置(22),配置用于加热所述底面(18);蒸汽发生器(50),包括流体地可连接至所述底面中所述至少一个蒸汽出口开口(20)的可加热蒸汽发生室(51);以及控制装置(24,56),可操作地连接至所述底面加热装置(22)和所述蒸汽发生器(50),以及配置用于控制所述蒸汽熨烫设备的蒸汽速率和底面温度,其中所述控制装置(24,56)配置用于将所述底面加热到位于范围105-145℃中的用户不可调整温度,以及配置用于提供至少为50克/分钟的时间平均蒸汽速率。
申请公布号 CN202744855U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2.20
申请号 CN201120578849.9 申请日期 2011.12.22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志强;M·瓦利雅姆巴斯克里施南;陈文建;G·C·Y·利姆;沈外红
分类号 D06F75/28(2006.01)I 主分类号 D06F75/2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代理人 吴立明;姜彦
主权项 一种蒸汽熨烫设备(1),包括:熨斗(10),包括提供有至少一个蒸汽出口开口(20)的底面(18);底面加热装置(22),配置用于加热所述底面(18);蒸汽发生器(50),包括流体地可连接至所述底面中所述至少一个蒸汽出口开口(20)的可加热蒸汽发生室(51);以及控制装置(24,56),可操作地连接至所述底面加热装置(22)和所述蒸汽发生器(50),以及配置用于控制所述蒸汽熨烫设备的蒸汽速率和底面温度,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24,56)配置用于将所述底面加热到位于范围105‑145℃中的用户不可调整温度,以及配置用于提供至少为50克/分钟的时间平均蒸汽速率。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