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剃须刀(BG‑5200)
摘要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动剃须刀(BG‑5200)。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产品用于剃胡须用。3、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最能体现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5、左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
申请公布号 CN304016995S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1.18
申请号 CN201630515676.4 申请日期 2016.10.24
申请人 王开永 发明人 王开永
分类号 28-03(10) 主分类号 28-03(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239400 安徽省明光市横山乡石王村长吴队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