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可下降的方向盘的机动车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可下降的方向盘(11)的机动车,该方向盘这样设计,当车辆发生正面事故时从第二位置移动到事故位置中。 |
申请公布号 |
CN10356918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3.02 |
申请号 |
CN201310314175.5 |
申请日期 |
2013.07.24 |
申请人 |
奥迪股份公司 |
发明人 |
M·斯塔德勒;I·舒茨 |
分类号 |
B62D1/18(2006.01)I;B62D1/19(2006.01)I;B62D1/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2D1/1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吴鹏;牛晓玲 |
主权项 |
一种机动车,具有仪表板(12)和布置在转向柱(10)上的方向盘(11),所述方向盘布置在所述仪表板(12)的区域中,其中所述方向盘(11)能相对于所述仪表板(12)运动并且能在所述转向柱(10)的纵向方向上朝向所述仪表板(12)从第一位置移动到第二位置中,其特征在于,在由事故引起的对机动车的力加载下所述转向柱(10)构造成,使得所述方向盘(11)从第二位置移动到第一位置中,所述第一位置为主动转向位置,而所述第二位置为自动控制位置。 |
地址 |
德国因戈尔施塔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