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放电管、管头、照明装置、显示装置以及电视接收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放电管、管头、照明装置、显示装置以及电视接收装置,在玻璃管(40)的端部设置有导电性的管头(50),该管头(50)具有主体(51)和导电片(57),该主体(51)具有接触部(52)并组装在玻璃管(40)的外周,该接触部(52)相对于中继连接器(14)(支承部件)能够电导通地安装其上,导电片(57)从主体(51)延伸并与外引线(42)弹性接触。由于外引线(42)上不受放电管(15)的重量引起的负载,仅是导电片(57)与该外引线弹性接触,所以能够避免外引线(42)的应力集中。
申请公布号 CN101740310B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2.12
申请号 CN200910258889.2 申请日期 2007.05.24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日本航空电子工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鷹田良树;岩本健一;工藤高明
分类号 H01J5/56(2006.01)I;H01J61/72(2006.01)I;G02F1/13357(2006.01)I 主分类号 H01J5/5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代理人 龙淳
主权项 一种放电管,其特征在于,包括:玻璃管;外引线,其从所述玻璃管的端部突出形成,用于接受来自电源的电力供给;和管头,该管头包括:组装在所述玻璃管的外周,具有与所述电源电连接的接触部,并且通过支承部件被支承的主体;和与所述主体电连接并且相对于所述外引线电连接的导电片,并且,所述导电片由与所述主体的前端相连的细长部、和从所述细长部更向前方突出的宽幅部或筒状部构成,所述细长部构成为能够弹性变形。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