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显示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在具有穿透模式作为至少一个显示模式之显示装置中,同时实现暗环境中优异之显示性能与大幅降低耗电。本发明之显示装置的一种实施型态系包含:一显示面板,其系具有用于将自背面侧向表面侧之透过光予以光学调制的光学调制机构;及一萤光体层,其系配置于上述显示面板之背面侧,作为穿透模式显示时之光源。 |
申请公布号 |
TWI374314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10.11 |
申请号 |
TW097123705 |
申请日期 |
2008.06.25 |
申请人 |
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柴崎稔;大槻利幸 |
分类号 |
G02F1/1335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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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郭雨岚 台北市大安区仁爱路3段136号13楼;林发立 台北市大安区仁爱路3段136号13楼 |
主权项 |
一种显示装置,其包括:一显示面板,其具有用于将自背面侧向表面侧之透过光、及在内部或背面侧反射之反射光予以光学调制的一光学调制机构;及一萤光体层,其系配置于前述显示面板之背面侧,作为穿透模式显示时之光源;其中前述显示面板包含:一表面侧透明基板;一背面侧透明基板,其系与前述表面侧透明基板相对;一表面侧偏光板,其系配置于前述表面侧透明基板之表面侧;一背面侧偏光板,其系配置于前述背面侧透明基板之背面侧;一反射层,其系配置于与前述表面侧透明基板相对之前述背面侧透明基板之面上,及前述萤光体层与前述背面侧偏光板之间之任何一方或两者;及该光学调制机构,其为构成要素的至少一部分,系配置于前述表面侧透明基板与前述背面侧透明基板之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显示装置,其中配置于前述萤光体层与前述背面侧偏光板之间之前述反射层的前述萤光体层侧之面,具有光散射性。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显示装置,其中配置于前述萤光体层与前述背面侧偏光板之间的反射层之前述萤光体层侧的面,系依与前述表面侧透明基板相对之前述背面侧透明基板的面上所设置之前述反射层的配置区域而配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显示装置,其中前述萤光体层为藉由透明之蓄光型萤光物质而形成之层状体。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显示装置,其中前述萤光体层为使蓄光型萤光物质分散于透明物质中之层状体。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显示装置,其中前述萤光体层为吸收紫外线,而使可见光穿透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显示装置,其中前述萤光体层之背面露出于外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显示装置,其中在前述萤光体层之内部,藉由光吸收性物质而形成特定之显示图案。 |
地址 |
苗栗县竹南镇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科学路1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