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萤幕清洁用之挟持器
摘要 一种萤幕清洁用之挟持器,包括:一挟持器本体,具有相连且相对的一第一部件与一第二部件,其分别设有一第一容置槽与一第二容置槽;一清洁液瓶,可取出地容置于第一容置槽;以及一清洁单元,可取出地容置于第二容置槽。清洁液瓶与清洁单元藉着挟持器本体结合为一体,无遗散之虞。清洁液瓶无需自挟持器本体取下即可使用其内部的清洁液。
申请公布号 TWM382808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6.21
申请号 TW098216141 申请日期 2009.09.01
申请人 柏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翁金生
分类号 A47L25/00 主分类号 A47L2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坤财;李世章
主权项 一种萤幕清洁用之挟持器,用以清洁一萤幕,该挟持器包括:一挟持器本体,具有相连且相对的一第一部件与一第二部件,该第一与第二部件分别设有一第一容置槽与一第二容置槽;一清洁液瓶,可取出地容置于该第一容置槽;以及一清洁单元,可取出地容置于该第二容置槽。
地址 台北县板桥市金门街369巷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