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资讯记录方法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4.21
申请号 TW093136462 申请日期 2004.11.26
申请人 日本先锋公司 日本;东芝股份有限公司 日本;松下电器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本;三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南韩;日立制作所股份有限公司 日本 发明人 泽边孝夫;谷口昭史;永井宏一;小林忠;山口博之;赤平信夫;高祯完;高桥正彦;榑林正明
分类号 G11B7/004 主分类号 G11B7/0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赖经臣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346号11楼
主权项 一种将速率范围资讯记录于复数个具有不同记录速率范围之记录媒体上的记录方法,包含以下步骤:界定复数个速率范围(21-1、21-2、21-3),各自包含一记录速率范围,及为各个速率范围界定一基本记录速率,该基本记录速率系包含在其所界定之速率范围的记录速率范围中,界定各个基本记录速率,使得个别的基本记录速率系落在其他速率范围的记录速率范围之外,及分派该复数个记录媒体中之各个记录媒体至该等被界定之速率范围中的一个速率范围,使得该记录媒体之记录速率范围系含括在该被分派之速率范围之记录速率范围中,及使得该媒体可以该个别的速率范围之基本记录速率被记录,及记录一速率范围资讯(21)至复数个记录媒体中之各个记录媒体,其指示个别的记录媒体系被分派至哪个速率范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记录方法,包含以下步骤:自该复数个记录媒体中之一记录媒体获取该记录速率范围资讯(21);基于所获取之记录速率范围资讯(21),决定是否能将记录资讯记录于该复数个记录媒体中之该记录媒体上;及当于该决定步骤决定该记录资讯能被记录于该复数个记录媒体中之该记录媒体上时,以对应至所获取之记录速率范围资讯(21)之该基本记录速率,将至少该记录资讯记录于该复数个记录媒体中之该记录媒体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记录方法,包含以下步骤:自该复数个记录媒体中之一记录媒体获取一最大记录速率资讯(22)及一最小记录速率资讯(23);基于所获取之最大记录速率资讯及最小记录速率资讯,辨识一能在将该记录资讯记录于该复数个记录媒体中之该记录媒体上时被使用的记录速率范围;指定在将该记录资讯记录于该复数个记录媒体中之该记录媒体上时欲使用之该记录速率;决定是否该所指定之记录速率系含括在该所辨识之记录速率范围中;及当该所指定之记录速率系含括在该所辨识之记录速率范围中时,以该所指定之记录速率将该记录资讯记录于该复数个记录媒体中之该记录媒体上。
地址 日本;日本;日本;南韩;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