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基于事件触发机制的电视节目编排实时检测和提示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电视节目的编排技术,具体涉及一种基于事件触发机制的电视节目编排实时检测和提示的方法。该方法在节目单的内容发生变动时,首先对节目单进行自动调整,然后按照预定内容对变化后的节目单进行检测,并对检测中所发现的错误结果进行提示。本发明实现了主动及时的检测节目单的目的,无需增加其他额外的软硬件投资,该方法准确合理地提出了电视节目编排检测的方式和内容,从根本上提高了电视台节目编排的效率,并减少了人为错误的发生率,提高了电视节目的播出质量。 |
申请公布号 |
CN101465967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12.28 |
申请号 |
CN200710179757.1 |
申请日期 |
2007.12.18 |
申请人 |
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曹志强;吴媛媛 |
分类号 |
H04N5/262(2006.01)I;H04N5/222(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5/26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天悦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11 |
代理人 |
田明;王瑛 |
主权项 |
一种基于事件触发机制的电视节目编排实时检测和提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在节目单的内容发生变动时,首先对节目单进行自动调整,然后按照预定内容对变化后的节目单进行检测,并对检测中所发现的错误结果进行提示,其中,检测的内容包括:‑‑节目长度应大于规定时间;‑‑每个时段的第一条节目应是定时节目;‑‑每条节目的开播时间必须晚于前一条节目;‑‑插播节目必须存在父节目;‑‑插播点和父节目起点或者上一个插播点的间隔要大于规定时间;‑‑插播点和父节目的结束点的间隔要大于规定时间;‑‑跟随节目之前必须是定插节目、顺插节目或者跟随节目;‑‑除插播类节目外,节目的开始时间应该等于上一个节目的结束时间;‑‑时段内所有节目的长度之和等于时段的总长度;其中,定时节目是指定时播出的节目;定插节目是指插播在前一个节目中间播出的节目,其开始时间在前一个节目结束之前,播完插播节目后,接着把前面被插播的节目的剩余部分播完;定插节目的开始时间不会随被插播节目的开始时间的变化而变化;顺插节目是指插播在前一个节目中间播出的节目,被插播节目通过制定插播点,得到顺插节目的开始时间;跟随节目出现在插播类或者跟随类节目之后,开始时间是上一条节目的结束时间。 |
地址 |
100080 北京市海淀区西草场1号北京硅谷电脑城15层1501-150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