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果蔬制品 |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果蔬制品。本果蔬制品是将果实和/或蔬菜置于0℃~13℃,体积百分比浓度含氧量为1~10%、含二氧化碳量为0~20%的环境中休眠至少24小时后,在24或48小时内捣碎成片状或粒状,并用粒度为≤45μm的可溶性微粉和/或不溶性微粉混合包裹,≤45℃温度下干燥、粉碎、粒度≤75μm,制成片剂或胶囊剂或口香糖。本发明果蔬制品有效营养成分高,保留了原料原有的口感和风味,便于携带、易于吸收。 | ||
申请公布号 | CN1256038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5.17 |
申请号 | CN200310111031.6 | 申请日期 | 2003.11.27 |
申请人 | 王永明 | 发明人 | 薛堂盛;王永明;颜昌轩;李长富;薛奕;薛炯;李炯 |
分类号 | A23L1/212(2006.01) | 主分类号 | A23L1/212(2006.01) |
代理机构 | 成都立信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江晓萍 |
主权项 | 1、果蔬制品,其特征在于是将原料置于0℃~13℃,体积百分比浓度含氧量为1~10%、含二氧化碳量为0~20%的环境中休眠至少24小时后,在24或48小时内捣碎成片状或粒状,并用粒度为≤45μm的可溶性微粉和/或不溶性微粉混合包裹,在≤45℃温度下干燥、粉碎,粒度≤75μm,制成片剂或胶囊剂或口香糖,其中,可溶性微粉为乳糖或山梨醇或甘露醇或葡萄糖或蔗糖粉,不可溶性微粉为淀粉或微晶纤维素或羧甲基纤维素钠,所述原料为丝瓜和蕃茄和胡萝卜和葵瓜籽和葡萄和山药,或所述原料为韭菜籽和核桃仁和栗,或所述原料为魔芋和芹菜,或所述原料为姜和葱。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隆丰经济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