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卷烟器(4)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动卷烟器(4)。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制作香烟。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外观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695270S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2.25
申请号 CN201330290865.2 申请日期 2013.06.28
申请人 黄一奇 发明人 黄一奇
分类号 15-99 主分类号 15-99
代理机构 温州瓯越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3211 代理人 李友福
主权项
地址 325000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街道江滨西路鸿翔锦园A幢8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