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眼镜结构与眼镜使用的多媒体配件装置
摘要 眼镜结构具有至少一支撑臂与至少一附属支臂。支撑臂的另一端耦接于眼镜结构的镜片模组,而支撑臂的另一端则安置在使用者耳朵下方。此外,附属支臂的一端耦接于支撑臂的二端之间,且附属支臂的另一端则安置在使用者之耳朵上方。并且,无线装置内嵌在支撑臂,而附属支臂则内嵌耳机等装置。藉此,使用者无须配戴额外的耳机,即可使用无线电话等电子装置。
申请公布号 TWM242712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9.01
申请号 TW092222793 申请日期 2003.12.26
申请人 启利眼镜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雯莉
分类号 G02C3/02 主分类号 G02C3/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坤财 台北市中山区松江路一四八号十二楼
主权项 1.一种眼镜构造,包含:一镜片模组;至少一支撑臂,该支撑臂之一第一端耦接于该镜片模组,且当使用者佩带该眼镜构造时,该支撑臂之一第二端安置于该使用者之耳下方;以及至少一附属支臂,该附属支臂耦接于该支撑臂之该第一端及该第二端间,且相对于该支撑臂斜向延伸至该使用者之耳上方。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眼镜构造,其中该支撑臂内具有一容纳空间,以容置一电子装置。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眼镜构造,其中该电子装置包含一无线接收模组,以接收一无线讯号。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眼镜构造,其中该电子装置包含一蓝芽晶片。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眼镜构造,其中该附属支臂之一第一端耦接于该支撑臂,且该附属支臂之一第二端具有一声音输出装置,耦接于该无线接收模组,以输出对应该无线讯号之一声音讯号。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眼镜构造,其中该支撑臂之该第一端宽度大于该支撑臂之该第二端,且该容纳空间系贴近该支撑臂之该第一端而配置。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眼镜构造,其中该附属支臂具有可塑性,该使用者藉由施力调整该附属支臂相对于该支撑臂之延伸方式。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眼镜构造,其中该附属支臂包含一可调式管杆,以提供该可塑性。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眼镜构造,其中该附属支臂具有一收纳机制,藉由该收纳机制以收合该附属支臂。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眼镜构造,其中该收纳机制系该附属支臂与该支撑臂透过可转动式枢接方法耦接。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眼镜构造,其中该收纳机制系指该附属支臂由一第一部份及一第二部分组成,且使用者将该第二部分相对该第一部份进行平移以达成收合该附属支臂。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眼镜构造,其中该收纳机制系指该附属支臂由一第一部份及一第二部分组成,且该用者将该第二部分相对该第一部份进行摺叠以达成收合该附属支臂。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眼镜构造,其中该电子装置包含一声音撷取电路。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眼镜构造,其中该电子装置包含一影像撷取电路。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眼镜构造,其中该电子装置包含一充电电路。16.一种多媒体配件装置,供配接于一眼镜,该眼镜具有一镜片模组以及至少一支撑臂,该支撑臂之一第一端耦接该镜片模组,且当使用者佩带该眼镜时,该支撑臂之一第二端安置于该使用者之耳下方,该多媒体配件包含:一配接座,配接于该支撑臂之该第一端与该第二端间;一电子装置,容置于该配接座;以及一附属支臂,耦接于该配接座,相对于该支撑臂斜向延伸至该使用者之耳上方。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电子装置包含一无线接收模组,以接收一无线讯号。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电子装置包含一蓝芽晶片。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附属支臂之一第一端耦接于该支撑臂,且该附属支臂之一第二端具有一声音输出装置,耦接于该无线接收模组,以输出对应该无线讯号之一声音讯号。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支撑臂之该第一端宽度大于该支撑臂之该第二端,且该容纳空间系贴近该支撑臂之该第一端而配置。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附属支臂具有可塑性,该使用者藉由施力调整该附属支臂相对于该支撑臂之延伸方式。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附属支臂包含一可调式管杆,以提供该可塑性。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附属支臂具有一收纳机制,藉由该收纳机制以收合该附属支臂。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收纳机制系该附属支臂与该支撑臂透过可转动式枢接方法耦接。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收纳机制系指该附属支臂由一第一部份及一第二部分组成,且使用者将该第二部分相对该第一部份进行平移以达成收合该附属支臂。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收纳机制系指该附属支臂由一第一部份及一第二部分组成,且该用者将该第二部分相对该第一部份进行摺叠以达成收合该附属支臂。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电子装置包含一声音撷取电路。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电子装置包含一影像撷取电路。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装置,其中该电子装置包含一充电电路。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绘示习知使用者头部佩带装置示意图;第2图(a)系绘示第一实施例之侧视图;第2图(b)系绘示第一实施例之俯视图;第3图(a)系绘示附属支臂设计范例图;第3图(b)系绘示第3图(a)之另一使用状态示意图;第4图(a)系绘示附属支臂设计范例图;第4图(b)系绘示第4图(a)之另一使用状态示意图;第5图(a)系绘示附属支臂设计范例图;第5图(b)系绘示第5图(a)之另一使用状态示意图;第6图(a)系绘示附属支臂设计范例图;第6图(b)系绘示第6图(a)之另一使用状态示意图;第6图(c)系绘示附属支臂另一方向示意图;第7图(a)系绘示第二实施例组合前示意图;以及第7图(b)系绘示第二实施例组合后示意图。
地址 台北市中山区长春路二十号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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