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广告选择方法及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广告选择方法及系统,对广告设置首选标识,在广告时间内查询是否有对应的设置首选标识的广告,有则将设置有首选标识的广告进行投放显示;没有则选择所有广告中最后一个广告进行投放显示,这样数字电视设备可直接根据首选标识的有无来快速的选择广告进行投放显示或其他处理,既大大提高了广告投放效率和精度,给用户观看带来便利,又大大降低数字电视终端的处理难度和负担,减少数字电视终端的功耗,保证了数字电视终端的性能。 |
申请公布号 |
CN10537661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3.02 |
申请号 |
CN201510925027.6 |
申请日期 |
2015.12.11 |
申请人 |
深圳市九洲电器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建辉 |
分类号 |
H04N21/258(2011.01)I;H04N21/2668(2011.01)I;H04N21/442(2011.01)I;H04N21/45(2011.01)I;H04N21/81(2011.01)I |
主分类号 |
H04N21/258(2011.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爱迪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41 |
代理人 |
何婷;田利琼 |
主权项 |
一种广告选择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S10:对应每一个广告时间,对需要在各自广告时间内投放的广告设置首选标识;S20:在当前广告时间,查询是否有与当前广告时间对应且带有首选标识的广告,若有则将设置有首选标识的广告进行投放显示;若没有首选标识,则选择所有广告中最后一个广告进行投放显示。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路九洲电器大厦6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