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自动立体显示装置,包括一具有一阵列显示元件之矩阵显示面板,每一显示元件定义一预定形状之区域及个别显示元件之区域系彼此分离,其中该显示元件安排成在列及行方向之各列及各行中延伸,及在各组中每组在列方向中包含N个相邻之显示元件,其中N为大于2之数目,及光导引装置会有许多光导引元件,每个光导引元件与显示元件之各组有关以导引显示元件之输出为相互不同角度之方向,其特征为每组中之显示元件安排后可使在区域之行方向中相邻之显示元件彼此重叠。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自动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为显示元件为非矩形之平行四边形状,在一组中安排成一线而相邻显示元件之相面对之边缘成连续并以与行方向成一角度延伸。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自动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在一显示元件之一侧之一角落与一相邻显示元件之相同侧之角落在行中对齐。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自动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为显示元件为三角形状,在一组中安排成一线在列方向延伸,但一显示元件之方向与相邻之显示元件成倒转,俾相邻显示元件之面对边缘是连续的并与行方向成一角度。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自动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为一显示元件之基底角落约与相邻显示元件之基底之中心在行方向中对齐。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自动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为显示元件安排成一线及一种形状,俾相邻显示元件之面对边缘与列方向中彼此成交叉指形。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自动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在一组中之各显示元件为矩形之形状并安排成一显示元件在行方向中与一相邻显示元件偏移,而一显示元件一边缘在行方向中在另一相邻显示元件之上。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自动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为每一组中包含至少六个显示元件,在观看意识上,连续相邻显示元件则安排成至少三列。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5,6,7或8项之自动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光导引装置包括一个具有许多在行方向中延伸之长形透镜体之透镜萤屏。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5,6,7或8项之自动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为光导引装置包括一具有许多在行方向中延伸之长隙缝之视差障碍物。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自动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为矩阵显示面板含一液晶面板。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自动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为矩阵显示面板含主动矩阵液晶面板,其中每一显示元件与一个二终端非线性开关装置有关。图式简单说明:图1为传统LC显示面板中之显示元件安排之略图;图2A及2B说明在自动立体显示装置作为空间光调变器之LC显示面板之已知显示元件安排之略图;图3为利用于本创作之自动立体显示装置之第一具体实例中一LC显示面板中之显示元件安排典型部分之略图图4为说明第一具体实例之工作之平面略图;图5为用于本创作之自动立体显示装置之第二具体实例中之一LC显示面板中之显示元件之典型部分略图;图6为说明第二具体实例之工作之平面略图;图7,8及9为用于第三,第四及第五个自动立体显示装置之具体实例中LC显示面板中之显示装置安排之略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