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适用于塔吊夜间施工的激光定位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监测定位领域,特别是一种激光定位系统,具体地是一种适用于塔吊夜间施工的激光定位系统。该适用于塔吊夜间施工的激光定位系统包括垂直定位装置和激光发射装置;所述激光发射装置包括供电电源和激光发射单元。本发明所述的适用于塔吊夜间施工的激光定位系统能够使激光光束始终保持竖直向下,这样就能够使塔吊在夜间施工时迅速定位到吊钩的垂直位置,从而提高夜间施工效率,同时提醒下方作业人员,防止被上方吊物误伤,消除塔司和信号工的视觉盲区;并且,即使定位球发生摆动,也会在左挡板和右挡板的作用下使定位球摆动的角度在3°以内,确保了激光光束的误差在1米之内,进而有利于快速准确地进行定位。
申请公布号 CN103879892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1.06
申请号 CN201410127567.5 申请日期 2014.04.01
申请人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明人 崔加文;张吉;梁羽;郑吉成;刘力锋;李小克;于亦龙;谭乐
分类号 B66C13/46(2006.01)I;B66C23/88(2006.01)I 主分类号 B66C13/4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中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004 代理人 朱丽岩
主权项 一种适用于塔吊夜间施工的激光定位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垂直定位装置和激光发射装置,所述垂直定位装置包括底座、左挡板、右挡板、第一杆件、第二杆件、水平杆件、第一轴承、第二轴承、第三杆件、第四杆件、第一套筒、第二套筒、第五杆件、第六杆件和定位球;左挡板和右挡板固定在底座两侧且向下延伸,左挡板的底端和右挡板的底端之间保持有开口,第一杆件和第二杆件固定在底座下表面且竖直向下延伸,水平杆件固定在第一杆件和第二杆件的末端,水平杆件位于左挡板和右挡板中间且前后方向延伸,第一轴承和第二轴承套设在水平杆件上,第三杆件的上端固定在第一轴承的外表面且竖直向下延伸,第四杆件的上端固定在第二轴承的外表面且竖直向下延,第一套筒的上端和第二套筒的上端分别与第三杆件的下端和第四杆件的下端螺纹连接,第五杆件的上端和第六杆件的上端分别与第一套筒的下端和第二套筒的下端螺纹连接,第五杆件和第六杆件穿过左挡板的底端和右挡板的底端之间的开口竖直向下延伸,第五杆件和第六杆件的下端固定在定位球的上部,定位球的最底端沿直径方向竖直向上开设有安放孔;所述激光发射装置包括供电电源和激光发射单元,供电电源向激光发射单元供电,激光发射单元产生激光光束;激光发射单元固定在定位球的安放孔内,激光发射单元产生的激光光束沿直径方向向外发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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