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高炉矿渣细粉的还原能力评价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高炉矿渣细粉还原性与还原能力的评价方法,本发明采用硫酸铈(Ⅳ)-硫酸亚铁溶液定量评价高炉矿渣细粉的还原能力,根据0.025M的硫酸亚铁溶液的消耗量,求出被高炉矿渣细粉所还原的硫酸铈(Ⅳ)的量,被还原的硫酸铈(Ⅳ)量越大,就说明矿渣细粉的还原能力越强。采用该种试验方法的评价结果与实际试验结果具有很好的对应性。
申请公布号 CN100348973C 申请公布日期 2007.11.14
申请号 CN200410051958.X 申请日期 2004.10.27
申请人 华南理工大学 发明人 余其俊;黄家琪;赵三银;韦江雄;殷素红;文梓芸
分类号 G01N27/44(2006.01);G01N27/26(2006.01);G01N21/78(2006.01);G01N30/00(2006.01) 主分类号 G01N27/44(2006.01)
代理机构 广州粤高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何淑珍
主权项 1、一种高炉矿渣细粉的还原能力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在40mL的0.1M硫酸铈(IV)水溶液中加入2.0g高炉矿渣细粉,水平振荡2小时,以0.025M邻菲啰啉离子溶液作氧化还原指示剂,用0.025M硫酸亚铁溶液滴定振荡液中残留的四价铈离子;根据硫酸亚铁溶液的消耗量,求出被高炉矿渣细粉所还原的硫酸铈(IV)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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