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为数字媒体内容分发、开帐单、支付和播放的设备、装置和方法 |
摘要 |
用于传输和/或存储和/或显示数据的移动设备,具有由显示器和操作者控制部分与佩带式计算机组成的两部分结构,有可能通过有线或者无线的数据连接连接显示器和操作者控制部分与佩带式计算机,以及有可能使用显示器和操作者控制部分作为一个独立的终端(例如电话,PDA,媒体播放器或者远程控制器)。 |
申请公布号 |
CN100498640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6.10 |
申请号 |
CN02821205.3 |
申请日期 |
2002.08.26 |
申请人 |
实质纸e媒体方案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G·罗鲁斯伯格瓦德 |
分类号 |
G06F1/00(2006.01)I;G06F17/00(2006.01)I;H04N7/173(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F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 玲 |
主权项 |
1. 一数据处理设备,具有下列组件:数据载体,具有一个存储区域,用于存储用户专用数据,至少一个另外的存储区域,用于存储在线或离线使用的媒体项目的可用使用时间和/或可用使用数据数量,至少一个数据终端,具有用于持有数据载体的设备,还具有至少一个数据输入设备和至少一个数据输出设备,还具有一连接设备,用于和数字数据网络的连接,以及评价设备,用于当媒体项目被消费者使用时,连续生成消费历史的数据;其中所述数据处理设备被配置为将消费历史的数据内容发送给一开帐单服务器。 |
地址 |
德国慕尼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