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摄像机以及使用了摄像机的监视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具备了拍摄可见光的摄像机的监视装置及监视系统。本发明以抑制主要从荧光灯的电源频率和摄像机的拍摄速度的关系产生的闪变为课题。本发明的摄像机及监视装置或监视系统具备拍摄不同于可见光的波长的光的摄像机,并通过根据拍摄了不同于可见光的波长的光的图像修正拍摄了可见光的图像,从而可进行稳定的监视。
申请公布号 CN101159856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2.29
申请号 CN200710161929.2 申请日期 2007.09.26
申请人 日立欧姆龙金融系统有限公司 发明人 渡边高志;永吉洋登;酒匂裕;柳井孝介
分类号 H04N7/18(2006.01)I;H04N5/243(2006.01)I;H04N9/09(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7/1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代理人 张敬强
主权项 一种监视装置,具有以规定的频度进行摄像的第一及第二摄像单元和影像修正部和影像监视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及所述第二摄像单元对大致相同的区域的影像进行摄像,所述第一摄像单元对该区域的影像在第一波长区域进行摄像并输出第一图像,所述第二摄像单元对该区域的影像在第二波长区域进行摄像并输出第二图像,所述影像修正部根据所述第二图像的光亮度修正所述第一图像的光亮度,所述影像监视部使用已修正所述光亮度的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进行所述区域的监视处理,所述第一波长区域是可见光的波长区域,所述第二波长区域是红外光的波长区域。
地址 日本东京都